关于公布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陕教科〔2022〕64号

各设区市教研室(院、所、中心),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教研室,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研室,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教研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市县教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科〔2021〕64号)文件精神,在各地评审推荐报送的基础上,经过条件审核、评前公示、会议评审、结果公示、最终审定等环节,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决定,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43个教科研机构为“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荣誉奖牌;解慧明等225名教科研工作者为“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授予荣誉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先进单位见附件1,先进个人见附件2)。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的机构和先进个人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在推动全省教科研高质量发展中再立新功。希望各级教科研单位和个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21〕6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教科研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促进新时代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联系人:唐钰琪   电话:029-85370522

 

附件:1.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西省教育科学研究

                   陕西省教育厅教学研究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本院)


附件     附件1.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名单.pdf
附件2.陕西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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