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科〔2014〕18号
关于推荐“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通知
各市(区)教研室(所、中心):
根据全国“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理事会通知,第十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将于2014年7—12月进行评审和颁奖。现将我省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
1.评选条件:各地要严格按照《第十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见附件1)评选,填表上报(见附件2)。
2.名额分配:直属、汉中、延安、宝鸡、榆林、安康、商洛、西安、咸阳、渭南各两名,其中教学第一线数学教师的名额不少于1人;铜川、石油普教、韩城、杨凌各一名。
3.评选程序:校、县(区)、市逐级评选上报,最后由省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后上报全国“苏奖”秘书处,参加全国第十届“苏奖”评选。
二、材料报送
严格按照《“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的要求装订并报送材料。《“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获奖候选人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所在单位填写。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的意见,加盖的公章。上报评审的推荐材料应装订成册(每名候选人一册),一式二份。推荐材料顺序为:1.目录;2.推荐表;3.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同);4.论文代表作(限选二至三件)。
三、截止时间
各市务必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有关评审材料报送省教科所,逾期不再办理。
四、联系方式:
白 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师范研究室
地 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 编:710061
电 话:029—85370524 13571881786 654861386@qq.com
附件:1.第十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
2.“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年4月16日
抄 报:全国“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秘书处、省教育厅相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