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榆林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大、成效好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榆林市教育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加强经费监督,从措施上严惩教育乱收费。一是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教育投入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各级各类学校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和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二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全面推进学校收费“阳光工程”。坚持“三不准和一公开”(不准私立收费项目、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为其他部门和单位收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收费制度。对全市中小学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确保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安排全市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并在每次安排其他业务检查的同时都将收费工作列为必查内容之一,市、县教育部门对学校收费情况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乱补课的现象。今年以来,我们共收到群众举报38件(次),落实22件,办理省教育厅批转信访件2件,清退违规收费资金241万元,处理相关人员5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落实教育投入,从源头上防止教育乱收费。一是着力解决榆林城区上学难的问题。随着榆林城区学龄人口急剧增长,由此引发新一轮“上学难、择校热”问题。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榆林城区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规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榆林城区新建、改扩建45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学位61920个。届时,榆林城区“上学难”、“大班额”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也能从根本上预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2011年,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201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收费”,2013年,将免费范围扩大到学前两年、三年幼儿和普通高中学生,对就读市内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和学前两年、三年幼儿免收学费和保教费,并补助困难幼儿生活费。至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适龄人口免费教育年限达到十五年,惠及57.7万名学生(幼儿)。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特别是“零收费”政策,增加了收费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使教育乱收费行为无处施展。

    ---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杜绝教育乱收费。一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关于对中小学违规办学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五项工作责任区督学制度,努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并将规范办学行为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二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研究制定了《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在全市推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违规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等师德问题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年度评优树模、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三是推行校务公开。出台《榆林市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对校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全面规范,特别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学校收费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和扩大了群众对学校收费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建立“为民服务网络平台”,在榆林教育网开辟了局长信箱、监督投诉、网上信访、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向社会公布了市教育局乱收费举报电话、QQ号、政务微博和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了教育乱收费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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