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落实“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全省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水平,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于2019年10月中旬举办“第六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指导,坚持“贴合实际、贴近实践、注重应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按照“全员参与、全面展示、择优推荐、全程督导”的程序,充分展示幼儿园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专业技能,通过大赛助推全省幼儿园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相关单位承办。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基础教育一处、教师工作处、人事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参赛选手教龄须满三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大赛内容 (一)必赛项目:半日活动设计、儿童行为观察与评价。 (二)选赛项目:环境创设、看图创编、弹唱、舞蹈,四项中抽取一项。 大赛分城区、镇区和乡村三个类别进行,具体比赛形式和要求见《第六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形式和相关要求》(附件2)。 五、大赛阶段 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9年5月—8月),各市、县(区)、园比赛。各市、县(区)根据大赛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幼儿园全员参与、县级层层选拔和市(区)级择优推荐的比赛活动,依照省级分配名额,推荐参加省级大赛的选手。 (二)第二阶段(2019年10月中旬),省级比赛和展示。根据大赛内容、形式和要求进行省级大赛,并重点展示优秀赛项,具体比赛和展示要求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设个人综合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综合奖。个人综合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类别按其三个赛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位,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2%、18%、25%,总获奖率为60%。 (二)个人单项奖。个人单项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类别按各单项赛项的比赛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位,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2%、18%、25%,总获奖率为60%。 (三)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市、县(区)幼儿园活动开展、省级大赛组织、选手成绩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对于参加本次大赛获得个人综合奖和单项奖二等奖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在教学能手、先进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比赛方案,指导各园、县广泛开展比赛活动。 (二)择优推荐,按时上报。各市、县(区)教育局择优遴选参加省级大赛的选手,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报《第六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3),同时附参赛选手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于2019年9月2日前以文本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和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更换。 (三)观摩展示,示范引领。本次大赛采取部分项目现场观摩,以及闭幕式上展示部分优秀项目的方式,扩大优秀项目的示范性和引领作用,增强大赛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各市、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观摩和展示活动。 本次大赛领队、参赛选手和观摩人员的食宿,大赛组委会不做统一安排,只提供相关食宿信息,费用按出差相关规定对待。 联系人: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张芸云 电话:029—88668660 邮箱:sxjytjjsc@163.com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联系人: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武敬洁 电 话:029—85370518 邮箱:584332019@qq.com 报送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附件: 1. 第六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2. 第六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形式和相关要求 3. 第六届陕西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