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政办〔202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陕西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陕西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附件 | 陕西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