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陕西国际教育研究中心的通知

陕教科〔2025〕46号

各市(区)教研室(院、所、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并践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好地了解并借鉴国际前沿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推动我国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深入发展,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精神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意见,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决定,成立陕西国际教育研究中心,专注研究并借鉴国际前沿的先进教育理念与教育方式。

一、机构设置

陕西国际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由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担任。中心下设办公室及有关学术机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中心办公室设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由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聘请数名兼职教研人员担任研究人员。

二、主要职能

开展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化国际教育课题的专业化研究,构建国际化师资培养的专业化平台,积极举办国际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全面推进国际教育创新实践融入我省教育发展全局,为打造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注入国际化动能。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教育厅教学研究室

2025年11月12日


(来源:本院)


附件     关于成立陕西国际教育研究中心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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