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市县教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按照评审程序,经过条件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共评出先进单位35个,先进个人214个,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省教科院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唐钰琪 029-85370522
电子邮箱:sgh1505@126.com
附件:
1.2023年全省市县教科研机构先进单位拟定名单
2.2023年全省市县教科研机构先进个人拟定名单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本院)
附件 | 1.2023年全省市县教科研机构先进单位拟定名单.pdf |
2.2023年全省市县教科研机构先进个人拟定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