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教〔2023〕28号

省属有关高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3〕11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省教育厅根据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制定了《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反馈。

联系人:何汉成

电话:029-89641120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4日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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