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2020〕4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现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见附件)印发你们。
请有关高校据此安排招生工作,根据社会需求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规模,克服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结合不紧密、专业申报脱离办学特色、数量贪多求大、盲目申报热门专业等问题;把按社会需求办专业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前提条件,不断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做好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7日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附件 | 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