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函〔2022〕39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和府谷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强师计划,进一步加强我省新一轮“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三级两类”骨干校园长体系建设,全面促进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2021〕16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2022〕22号)精神和要求,特成立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师和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师和校园长骨干体系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来源: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