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教研系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陕教科〔2024〕38号

各市(区)教研室(院、所、中心),石油普教移交管理中心,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研室:

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暨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启动仪式5月8日在京举办,教育部决定自2024年起,将5月确定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教育部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决定在全省教研系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陕西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指导,通过全面贯彻科学教育理念、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引导家长呵护孩子心理健康、精心组织首个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作为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大任务。

二、活动主题

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促学生心理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四、活动内容

围绕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常识科普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师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素养。积极整合区域资源,探索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先进技术赋能等方式,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和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呵护学生心理健康。

五、活动安排

1.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理念。大力宣传并践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理念,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美润心、以体强心、以劳健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2.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教师培训,帮助各科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指导学校关注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与干预。

3.组织动员专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科学普及。充分发挥教研力量,多渠道、分层次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科普宣传,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4.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引导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帮助家长树立科学养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倡导家长将培育健康人格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用充满爱的亲子关系为孩子描绘一生发展的底色;倡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用孩子能接受的方式耐心教育,用言传身教引导孩子

5.推进经验做法交流互鉴。深入挖掘本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扎实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提升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与重视,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高质量开展,避免流于形式。

2.营造宣传氛围。各市要精心谋划部署,细化方案安排,丰富宣传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规范开展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安全保障,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请各市认真梳理、总结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于2024年6月7日(周五)18:00前报送至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箱。

 

联 系 人:王洁    

联系电话:029-85370500  15389105449(微信同号)

邮箱:99885753@qq.com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13日

(来源:本院)


附件     关于在全省教研系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pdf

通知公告

最新动态

热门新闻

信息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