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2019〕189号
各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团委、语委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和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精神,2019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组织好我省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等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标语、横幅、橱窗、海报等进行推普周知识宣传,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丰富活动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大家提高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规意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普周期间,各地要在商场、宾馆、饭店、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营业厅和文化旅游等场所悬挂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各级广播、电视、报刊要制作、播放、刊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材的宣传片和文章,及时报道各地推普周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可结合主题及自身特点,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片,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活动广泛宣传。
(二)加强推普脱贫工作。各地特别是贫困县(区)要加大推普脱贫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将普通话培训纳入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提升普通话普及率,形成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疏通制约贫困群众脱贫的语言障碍。
(三)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印发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推动健全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增强语言文字工作与语文教学工作的融合度,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建设,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发展。
(四)组织好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精心制定测试方案,深入挖掘测试站测试潜力,进一步提高测试服务工作水平,努力满足社会各界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
四、有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推普周的重要性。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推普周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坚持“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顺畅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坚持融合发展,将推普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各地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请分别于2019年8月9日前和10月18日前报送省语委办。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赴有关城市和行业进行巡视、观摩、检查。省语委成员单位也将分赴有关市、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推普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系人:曹军平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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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