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陕教师办〔20211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有关师范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推动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实现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服务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国培计划”、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为目标,依托全省范围内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建立省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通过跟名校学办学、跟名校长学治校、跟名师学教学、跟名班主任学管理、跟名教研组学教研,充分发挥教师教育基地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优质公办中小学深度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丰富和完善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以教师队伍的高素质推动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范围

   2021年,全省遴选150所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近三年承担过陕西省“国培计划”浸润式培训项目的中小学校不占用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高校)统一上报)。

   三、遴选条件

   1. 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学校办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校,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办学理念先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求真求实科学精神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3. 办学实力雄厚。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改革意识和较高的教育管理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作为带教导师。实践教学体系完整,能够提供开展相关研修培训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

   4. 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具有优良的校风,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教研氛围浓厚,校本研修富有特色,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位于本市或本区域前列。具备与高等师范院校合作的经验和条件。

   5. 社会影响广泛。学生培养质量高,当地家长、学生满意度高,社会知名度、美誉度高。

   四、基地职责

   1. 承担全省高校师范生教育教学实习实践任务;

   2. 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跟岗研修等实践培训任务;

   3. 承担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组织的教育教学观摩和考察交流等活动;

   4. 承担相应的教师培训(研修)课程资源开发任务;

   5. 承担提炼校本研修优秀做法并开展全省校本研修指导任务。

   五、遴选程序

   1. 学校申报。有意申报的中小学校根据遴选条件,认真填写《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各有关师范院校可根据本校基地建设情况向省教育厅推荐2-3所中小学校。

   2. 市级推荐。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按照遴选条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并于319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3. 省级认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申报单位条件进行评审,通过后认定为“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有效期为3年,在教师培训项目安排等方面对基地学校给予倾斜。

   联系人: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电子邮箱:sxjsgzc@126.com

 

   附件:

   1.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3.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35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附件     1. 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 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
3. 陕西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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