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主持人职责的通知

陕教科规办[2008]5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主持人职责的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

为积极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先导作用,有效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切实解决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经研究决定,2008年全省基础教育科研重大招标课题,实行行政主持人和学术主持人共同负责的研究制度。现将主持人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好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一、行政主持人职责

1.把握课题研究方向,使课题研究成果真正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

2.负责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协调省内教育行政资源,帮助课题组获取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教育发展的数据和信息等方面资料,解决课题研究中面临的相关问题,为课题研究提供保障。

3.针对研究的问题,联系教育行政部门,选择调查研究的地区和学校,审查调研方案、提纲,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地调研。

4.主持召开课题开题会、中期汇报研讨会(不少于两次)、结题总结会。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督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牵头组织撰写课题研究中形成的决策预案类(包括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方案、规范等)成果,参与应用指导类(包括课题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成果的讨论研究,协调处理好决策预案类与应用指导类成果撰写的关系,确保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 学术主持人职责

1.学术主持人是课题研究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和参与者,负责课题研究的整体规划。

2.制定科学的课题研究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的问题在理论上把好关。

3.制定科学和切实可行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组建课题研究团队,筹办课题开题会。

4.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督促课题组成员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分析和汇总,对课题研究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组织课题研究学术会议(不少于两次),汇总阶段研究情况和阶段成果,探讨问题,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研究目标和任务。

6.编制课题研究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研究经费。

7.组织撰写课题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应用指导类成果,积极参与起草决策预案类成果,并负责在学术层面把好关。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О八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 基础教育     课题    主持人    职责

抄  送: 委厅有关领导及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3日印发

打印人:赵静          校对人:王尚杰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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