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办〔202031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规划及实施方案》(陕教职办〔201815号),现就开展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教学诊改)省级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一)引导中职学校聚焦教学工作,落实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诊改制度、机制建设和运行为重点,以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管理系统)为支撑,依据目标和标准,查找不足,完善提高,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营造现代质量文化,提升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引导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推进中职学校建立教学诊改工作制度的职责。

    (三)规范省级复核工作基本内容和程序,推进教学诊改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复核内容

    (一)诊改制度建设

    1. 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发展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适切、可检测;是否将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妥善分解到年度、学期和相关部门。

    2. 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在课程、教师、学生层面中自选1-3个)是否依据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螺旋)建立诊改制度,工作流程是否清晰,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与手段是否可操作。

    3. 学校各组织机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建设和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

    4. 专业和自选层面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发展规划契合,是否与学校教学条件适切。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5. 学校领导是否重视诊改。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建设学校质量文化;是否建立推进诊改的考核激励制度,引领师生员工认知和参与诊改。

    (二)诊改机制运行

    1.学校层面是否依据诊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诊改,过程是否有监测、预警,是否持续诊改。

    2.专业层面是否在调研基础上,依据专业教学标准,聚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数据和事实开展自我诊断,形成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可行的自我诊改报告。

    3.自选层面是否围绕目标和标准,结合数据和事实开展自我诊断,形成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可行的自我诊改报告。

    4.在诊改过程中,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之间是否产生互动,呈现共同参与、协调改进氛围。

    (三)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1. “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是否安装到校,学校管理机构是否建立。

    2. 学校是否建构数据采集规范、数据管理规范;是否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并作为决策依据。

    (四)诊改工作成效

    1. 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的诊断是否围绕目标和标准,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了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界定和原因分析。

    2. 针对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诊断出的问题,是否依据目标和标准的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3. 诊改是否与学校日常工作相融合。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诊改理念是否更新,思路是否清晰;师生员工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自我诊改意识是否形成。

    4. 师生员工对诊改是否认知,是否有获得感。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我诊改

    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建立教学诊改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据本文件明确的复核内容,撰写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格式见附件1)。

    (二)学校申请复核

    学校在达成实施方案和教学自我诊改的基础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各市(区、县)按规划要求数量将待复核学校名单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省属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2019年省级复核结论(见附件2)为“待改进”的学校,须提出复核申请并按照网上复核要求提交材料。

    (三)专家组复核

    省诊改专委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专家组,开展复核工作。

    1.网上复核。申请复核的学校按照时间要求向省诊改专委会提交以下材料:学校教学诊改实施方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正在实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诊改自选层面正在实施的相关标准;近两年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

    专家组成员依据学校提供的网上信息,针对复核内容审阅学校相关材料与信息,充分剖析研判,形成初步意见。

    2.现场复核。专家组进校,通过现场考察、取样分析、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围绕复核内容进行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后形成现场复核报告,以会议交流形式向学校反馈复核相关情况及建议。

    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公布复核结论

    专家组在现场复核报告基础上形成复核结论,复核结论反映学校的教学诊改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分为2种。

    1. 有效。在诊改制度、机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上同时达到下列要求:学校实施方案有效落实;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初步建成并有序运行,覆盖面广;流程清晰、周期合理。学校、专业和至少一个自选层面的目标和标准基本成体系;目标与标准建立有依据,相互契合;围绕目标和标准,能够利用数据进行分析诊断,找出问题并实施改进。“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安装到校;数据采集规范、管理有序、分析到位、应用有效。

    2. 待改进。在诊改制度、机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上未能达到上述要求。

    结论为待改进的学校,应在完成改进任务后申请再复核。

    复核结论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向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正式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省级复核准备,并于1125日前上报待复核学校名单(省属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待复核学校须于1225日前将网上复核资料电子版提交到邮箱zj85370525@163.com

    (二)坚持标准。专家组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按照专家工作手册,客观、公正、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展复核。

    (三)加强指导。中职学校教学诊改是一项长期制度安排,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省诊改专家委员会要结合复核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学校诊改工作水平。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裴生芬 029-88668836

    省教科院职继教研究中心   张建文 029-85370526

 

    附件:

    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2.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 改进省级复核结论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1110

(来源:教育厅网站)


附件     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docx
2.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 改进省级复核结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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