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办〔202123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8号)要求,我省已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中职学校系统)安装部署工作。现就做好系统应用前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系统应用的重要性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系统将覆盖全国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每一所核准开设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统一信息系统平台和数据标准,分级规划用户数据维护和管理权限,提供围绕着中等职业学校日常管理中的综合信息、学校监测、党建工作、德育工作、产教融合、教学管理、实习实训、就业创业、职业培训、职教宣传等业务的常态化数据采集、规范管理、监测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系统建成后将有效有序实现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推动数据实现一数一源,打通数据孤岛,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有利于为教育教学规范管理、事业统计和科学决策等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动态数据,对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治理水平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应用保障机制

      全国中职学校系统涉及面广、数据量大、访问量高、应用技术性强。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应用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一)建立应用保障机制

      各地要建立市、县(区)、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各学校要建立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校内工作机制。

      (二)组建应用保障队伍

      各地、各学校要组建系统应用专职工作队伍。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管理员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具有一定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的人员担任,要强化队伍技术应用培训,提升应用管理能力。

      (三)健全应用保障制度

      各地、各学校要建立系统运行、培训、考核、奖励和通报制度,确保系统数据真实有效、管理规范有序。

      三、全力做好应用前准备工作

      全国中职学校系统应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应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管理人员信息报送

      各地、各学校要于1115日前将系统管理人员信息(见附件12)报至指定邮箱(各地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属学校直接报送)。

      (二)系统应用培训

      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系统应用省级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级培训结束后,各地、各学校也要开展系统培训。

      (三)用户账号激活

      省教育厅将各级系统管理员账号发送至预留邮箱后,各级系统管理员要于1224日前完成本级其他用户账号、管理权限分配和账号激活工作。

      (四)数据补录和调整

      教育部将各原部级业务系统中学校、教师、学生等初始数据导入系统后,各学校要完成系统中缺失数据项补录和调整。各地负责监督学校数据补录和调整工作。

      (五)首轮数据填报

      各学校完成初始化数据补录和调整工作后,要立即开展2020学年度业务数据首轮填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325日。各地要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全力做好系统应用准备工作,确保202241日起全国中职学校系统正常运行。

      2. 各地、各学校要确保系统数据与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数据将作为对各地、各学校管理、考核、通报、奖补的重要依据。

      3. 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学校系统应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赵彧,029-88668807

      邮箱:sxzcjc@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齐博文,029-85230400

      附件:

      1. 各市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报送表

      2. 省属学校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报送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118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附件     1. 各市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报送表.docx
2. 省属学校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报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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