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体系”课题研究的通知

陕教科[2008]第38号 

关于开展“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体系”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市(区)教研室(所、中心)、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精神,更好地推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陕教科[2008]第15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体系”研究与实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确立西安、宝鸡等单位为课题实验区,西安市第66中学、杨陵区五泉中学等单位为课题实验校。实验单位名单另文通知。

二、为了扩大课题实验范围,凡欲参加此课题实验的单位还可以继续申报。请各市教研部门大力配合,组织本地区学校积极参与,共同开展该课题的研究与实验。

三、根据中央教科所“和谐德育”总课题组的安排,请各市组织该课题实验学校教师参加“和谐德育研究与实验”2008年年会(会议通知见附件)。未参加课题实验的市、县(区、市)或学校亦可派人参加该会议。

四、凡参加会议的单位,请将报名回执表于2008年10月10日前,传真至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邵亚茹

联系电话:029-85370527  029-85370500(传真)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8年9月23日

 

 

 

主题词:和谐德育  课题研究  通知

抄  报:中央教科所

抄  送:各课题实验学校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8年9月23日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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