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学校复审工作(十)——咸阳市高新一中

编者按: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系列政策精神,提升我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质量履行教育科研为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行政决策服务职能,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学校复审工作的通知》(陕教科〔20224号)的安排近日,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22所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考核复审。复审工作得到各市县(区)教研部门及学校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学校做了充分准备,通过多种方式展示了学校发展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做法、特色和亮点,具备了新时代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学校的条件。省教科院将连续刊发深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复审工作的系列报道,助推我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入开展。

咸阳市高新一中迎接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复审工作

3月7日,咸阳市高新一中迎来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学校复审工作。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评价研究中心汪建满主任带队的专家组在咸阳市教研室孙荣主任秦都区教研室赵刚宁主任的陪同下咸阳市高新一中,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咸阳市高新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于建营分别从学校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建设、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向专家们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副校长廖荣以《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为主题,从指导思想、整体思路、全面落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措施、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和设想等五方面详细汇报了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中的做法、创新和实践。

随后,专家实地查看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仔细查阅了学校综合评价科研实践方面的档案资料,并对学校领导和老师们进行了问卷调查。

专家高度赞赏了学校近年来发生的显著变化,充分肯定了学校在育人评价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卓越成效。希望学校继续校园管理、教师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努力为教育教学评价做好示范工作,共同构建良好的教育发展生态。

本次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学校复审迎检工作是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测咸阳市高新一中将以此次复审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充分发挥陕西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科研实践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快教育高质量体系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来源:咸阳市高新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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