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教育系统第八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选活动在省教科院举行


2022年2月24日,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教学研究承办的省直教育系统第八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选活动在省教科院顺利举行。省教科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吴积军主持召开了评委培训会。

 

吴积军在培训会上强调,学科带头人是我省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中的学科领军人才和中坚力量,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培养和使用,对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促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评委团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要站在兴教兴陕的政治高度和选优选强的工作角度看待这次评审,要切实做到标准统一、程序严格、点评准确、结论明确。评委要严格遵循评审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或简略程序,不打人情分,不打情绪分,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本次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八批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材料评审、能力展示和评审表决等程序进行。通过审查申报人评审材料,对其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与实绩、教育科研能力与实绩等进行量化打分;在能力展示环节根据选手微型课展示、陈述、答辩三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并针对选手展示与答辩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在评审表决环节,评委依据选手在资料评审、能力展示两个环节的综合表现,确定选手的最终分数。会务组以评审小组为单位,对参评选手分数进行汇总排序,按照比例提出拟推荐人选,并将结果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本次评选的优胜者,将获得参加全省第八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资格。

省直系统中小学、幼儿园26名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分中学、小学幼儿园两个组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为了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正,专门成立了纪律监督组,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了监督。省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本院/王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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