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至21日,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主办,省教科院承办的陕西省第七批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审工作在西安举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罗侃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王彬武通报申报与评选有关情况,省人社厅专技处处长吉延石宣布评委分组名单,省教育厅机关纪委书记樊治锋参会并指导评审工作。评委培训会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周淼主持。
3月19日下午,评委评前培训会如期召开。罗侃淳在讲话指出,陕西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特别是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让“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的思想逐步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作为“三级三类”骨干体系的中坚力量,加快学科带头人的遴选与培养,是建立陕西省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有效推进课程改革、引领陕西教育教学思想理念的需要,更是集中优质资源解决教育发展重大问题、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的需要。罗侃淳强调,评审工作一要坚持以德为先,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价的第一标准;二要注重育人实绩,挖掘提炼申报人评审材料呈现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情况,着重评价其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实际价值,坚决破除“五唯”顽疾;三要注重分类评价,在坚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适当倾斜边远地区薄弱学校、薄弱学科,注重分类评价,力求准确把握;四要严格纪律要求,严格保密制度,科学公正评议,为参评教师做出表率。随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科院有关负责人组织全体评委学习了评选标准和评选规则,统一了思想认识和评价标准。
3月20-21日,各市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的260余名申报人员分六个评审组参加了评审。此次评选由材料评审、能力展示和评审表决三部分组成。材料评审主要是评委依据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审查申报人评审材料,对其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与实绩、教育科研能力与实绩等进行量化打分。能力展示主要包括微型课展示(15分钟,获得省级教学能手称号的免于该项目考查)、陈述(8分钟)、答辩(7分钟)三个环节。其中,微型课按照教育部新颁各科《课程标准》执行,参照2020年使用的主要教材版本命题;陈述内容主要包括2015年1月以来的工作特色与亮点,申报优势条件及工作设想,并进行答辩;答辩命题本着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核答辩者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以及后期工作设想的原则,由评委根据申报人选的评审材料及汇报情况现场命题。评审表决主要是各学科组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能力展示和答辩情况量化打分,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据悉,进入新时代以来,陕西省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时间调整为1.5年,并委托省教科院制定了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工作方案,坚持“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以校本研修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强化专业引领,突出团队研修”的工作思路,以“个人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能力,课程改革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学科前沿动态,教育教学实践反思,教育教学示范与引领,教学主张形成”等为主要培养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网络研修与线下研讨相结合、团队研修与示范带动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日常反思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培养,将培养对象培养成为合格的学科带头人,使其能够在陕西省各学科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