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陕教科规办[2009]8号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市教研室(所、中心),杨凌示范区科教局教研室,石油普教中心,省内有关高等院校,各市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推荐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等,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人必须承担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2.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人单位提供,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
3.请各单位将审查合格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配套的电子版于2009年3月30前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报送办法为:
(1)在规定期限内,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高等学校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集中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市(区)教研室或市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所辖区域内各单位和个人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集中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4.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邮编:710061 联系人: 王尚杰 电话:029—85370521
邮箱:sxghb1518@126.com
电子邮件主题处请标注“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字样。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部 规划课题 申报 通知
抄 送:委厅有关领导,有关处室。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
省教科所,省电教馆,省教材管理中心,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17日印发
打印人:赵静 校对人:王尚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