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县15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领到高等入学救助金

    从8月28日开始,岐山县15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领到6000元入学救助金。
    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是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在全省属首例。救助对象为在宝鸡市地区高中上学,并当年参加高,被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和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及家长残疾或学生本人残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一次性6000元救助,救助金额比上年增加上了1000元。
    为了切实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使学生上学前能及时拿到救助金,岐山县财政局坚持以人为本,在财政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筹集资金,主管副局长王宏拴和事财股刘建利股,曾先后三次前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研、督查,极大地促进了工作进程,目前94.2万元救助金已全部落实到位,9月1日前157名学生均可领到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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