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体系”课题负责人第一次会议在我所召开
2009年2月27日,全国“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体系”(以下简称“整体构建和谐德育体系”)陕西课题组在省教科所会议室召开了课题实验区及实验校负责人会议。自陕教科[2008]15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的西安、宝鸡、杨凌等地,积极组织学校参加中央教科所负责的“整体构建和谐德育体系”课题的研究与实验工作。经中央教科所的审查批准,成立了“整体构建和谐德育体系”陕西课题指导组,确立了陕西课题组实验区及实验校的名单,并下发了课题立项通知书。
为了组织好该课题的研究与实验工作,提高子课题研究的质量和实验效果,陕西课题指导组根据总课题组的意见要求,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陕西课题指导组副组长、省教科所书记李振东同志主持,省教科所德育教研员夏波老师介绍了该课题的研究现状,省教科所初教室副主任邵亚茹老师转达了中央教科所的工作要求,各实验区及实验校的负责同志简单介绍了课题的筹备与开展情况,最后,陕西课题指导组组长、省教科所所长齐管社同志做总结性发言。齐所长首先介绍了该课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之后,总结了该课题的几大特点,最后,对我省参加课题研究与实验的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齐所长希望各校加强学习,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制定研究实施方案,按照中央教科所的总体要求开展好课题研究与实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