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教体局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作风建设头等大事

     2月7日年味正浓,岚皋教体局新年新气象新开篇。该局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采取七项措施,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教育系统开展作风教育整顿,转变工作作风的头等大事,使全县教育系统行风、政风、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得到根本转变。
    一是规范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在开齐开足课程的同时,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出具收费凭证,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学生购买;不准任何学校统一收取保险费、作业本费,严禁学校代办“校讯通”业务。
    三是规范补课行为。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四是规范考试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禁止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等,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入学测试。
    五是规范招生行为。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城区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招生;农村学校严格按照学区服务范围招生。
    六是规范教师执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规范执教,关心学困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吃、拿、卡、要”,坚决遏制有偿家教,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在社会家教机构中任教。
    七是规范学籍管理。建立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对转入、转出、休学、留级学生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在学籍管理中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为确保实效,该局建立监督举报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设立了局长信箱,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加大了处罚力度,把提高课堂效益,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手段和利益杠杆把规范办学行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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