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科〔2022〕41号
各市(区)教研室(院、所、中心),石油普教移交中心,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研室: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为扩大成果的影响力,发挥评审对我省基础教育教学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师和教研人员的教科研能力和水平,经我院研究决定,对优秀成果集结出版,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更好服务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纵深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结出版目的
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结集出版,旨在引导和强化广大教师及教研人员聚焦教育教学实践,关注学科核心素养,强化实践探索能力,提升教育科研水平的意识,并把这种意识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之中,养成日积月累、随时随地发现、总结、提炼、形成优秀教学成果的良好职业习惯和自觉行动,助推自身专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优秀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施教能力和水平,助推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基础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集结出版组织机构
主 任:杨晓研
副主任:吴积军 秦德增 邵国希
委 员:马亚军 严公建 李智超 薛翰铭 夏波 马熙莹
三、集结出版时间安排
成果集结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7月30日
成果指导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8月10日
成果出版时间:2022年9月
四、集结出版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
1.为提升成果的专业层次,切实为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提供更高质量、更好水平的专业出版作品,省教科院将遴选省内知名学科专家,对拟集结出版的成果进行一对一指导,并给出点评,在此基础上,将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别对优秀成果集结。
2. 本次优秀教学成果结集出版工作省教科院委托陕西智云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策划实施,并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3.本次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结集出版采取作者自愿参与的原则,省教科院院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第三方根据国家版权规定收取相关出版费用,费用由成果所有人自理。
4.各市(区)教研室对本次成果集结出版工作应给予宣传和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与获奖人员联络,院其他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严格履行出版承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联系人及电话
1.焦宇(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029-85429870
2.位永辉(陕西智云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8991315843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5月31日
(来源:本院)
附件 | 关于集结出版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