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办园行为。对全县幼儿园进行逐一排查,建立幼儿园台帐;对无证非法办园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对个别办园条件差、设施简陋、安全隐患大,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责任心强、管理水平高、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人员选拔调整到园长岗位上来,调整充实了一批园长队伍,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严把采购、加工关,落实餐饮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加工、饭菜留样备检、餐饮炊具消毒、食品储藏保鲜等制度,严禁“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进园,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四是加强安全检查。对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备、房舍集中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对危房、危墙、危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置,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行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责任要求、责任人联系方式等挂牌上墙,做到安全管理无缝隙、无盲点。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各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应急预案;按期召开幼儿校车局际联席会,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幼儿园长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